场馆简介
上海展览中心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专业从事会议、展览业务的经济实体。上海东浩会展经营有限公司是专为上海世博展览馆在世博会期间的运营管理以及世博会后的开发利用而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展览经营、会议、商务活动、文化娱乐和体育赛事等组织策划等相关业务,包括场馆租赁及管理、活动策划与组织、展台搭建、道具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等。
主营业务:
(一)提供场馆的租赁服务;
(二)组织和举办各类展览、大型会议、商务活动、文化演出、体育赛事、常年展示、订货会及非商业展览等;
(三)提供展览会议的咨询、策划,展台搭建,道具租赁,展品运输,展品留购,广告设计服务;
(四)提供休闲、旅游、娱乐、餐饮、商业零售等相关服务;
会议场馆介绍
上海世博展览馆是一座设施先进、布局合理、节能环保、交通便捷、功能齐全的高规格、现代化、国际性会展场地。
顶级地域 助飞梦想
上海世博展览馆傲踞2010年上海世博会顶级核心区域,是成就一流展会盛事的至优选择。
上海世博展览馆位于世博轴西侧,紧邻中华艺术宫、世博中心以及梅塞德斯-奔驰文化中心。她连接南浦大桥、卢浦大桥、打浦路隧道、西藏南路隧道等过江要道,坐拥周边数十条公交线路,轨道交通7、8号线(耀华路站)、8号线(中华艺术宫站3号口)可直达展馆。
非凡空间 无限可能
上海世博展览馆是一个多功能的场馆,是一个可塑性极强的场馆,是一个可以任您驰骋的创意空间。
上海世博展览馆占地11.5公顷,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3万平米,由南、北入口大厅,中央大厅、一号、二号、三号展馆、贵宾接待区构成;地下建筑面积9.3万平米,由四号展馆、五号展馆、会议区域、洽谈用房、设备区域与停车库等组成。室外三个广场(南广场、北广场和下沉广场)和两个卸货区(东卸货区和西卸货区)。
10万平米室内、外展览面积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相关空间自由组合,十分便于参观,能满足不同规模展会及活动需求:
7万平方米室内展览面积分为 四个展厅:
最小展览单元面积7000平方米,最大展览单元面积2.5万平方米,为亚洲最大无柱展览空间。
10000平方米的多功能中央大厅,空间可塑性强,宾客至上理念设计,遮风阻雨地一站式连接各个展厅与功能区域,是相关展览、活动、仪式的优选场地。
3千平方米会议区域共有大、中、小11个会议室,最大可举行780人的高级别会议。
9万多平方米的配套用房可用作高级办公区、商务服务区、餐饮区、设备区等。
2万平米的室外展场,与室内场地交相辉映。
优雅、独特的下沉式广场,任你创意飞翔。
地上、地下停车区拥有近1500个停车位,物流便捷。
高级场馆 高端服务
上海世博展览馆秉承上海世博会永久性场馆高贵隽永风范,是集先进、前沿软硬件设施与优美环境为一体的国际展会活动的梦工场。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渗透到高端服务的点点滴滴,相信我们的专业团队能与您共筑您的成功梦想。
大跨度无柱空间
亚洲最大的展馆双向跨度无柱空间,层高14米,面积25000平方米,十分有利于举办各类展览和活动。
无论是对展示空间的需求还是对于设计理念的拓展,主办方都能在此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与演绎。
便于参观 可塑性强
10000平方米的多功能中央大厅,别具一格的三层通透设计,一站式连接各个展厅与功能区域,便于观众风雨无虞地参观与休憩。
齐全的设施与空间极大的可塑性,也使得中央大厅成为相关展览、活动、仪式的优选场地。
优雅 独特 创意飞翔
地下一层下沉式广场,结合开放式的透光和空间加高设计,规避了传统地下展厅层高低、物流不便等缺点,也是创意活动地点的好选择。
绿色 清洁 环保
作为亚洲一流绿色建筑的主题馆引领场馆节能环保新潮流。
自办展会
上海东浩会展经营有限公司——活动策划部
简单介绍:
公司设有活动策划部,主要负责主办、承办各类国际、国内展览项目。公司主办的“上海(国际)赛事文化及体育用品博览会”、“上海国际春季婴童展”等展会在各自的行业内都取得了不俗的反响.
主营业务:
主办、承办国际、国内展览会
策划、主办和承接各类会议以及发布会
合作、承接各项主题活动
提供各项展会、会议、活动等的现场执行、媒体宣传等配套服务
业务联系:
联系人:应小姐
电话:86-21-20893661 传真:86-21-20893688
邮箱:michelle.yl@shexpocenter.com
简明安全土管理规定
上海世博展览馆使用简明安全规定
总体平面图设计要求
1. 展台总面积不应超过租用面积的40%。
2. 成组布展的展台间疏散通道净宽度不得小于3米。展台连接长度不得超过 21米。
3. 单一整体展厅布置展台平面应至少设置3条主疏散通道,半馆使用应设2条主疏散通道,每条主疏散通道不小于6米。
4. 展台离展厅中间的消防通道距离应不得低于3米。
5. 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直线。通道内不应有堆物等,应无障碍、无尽头。
6. 疏散门、疏散通道不应有遮挡物。
7. 展台距固定建筑设施(立柱、防火卷帘、玻璃幕墙)的检修通道不得低于0.6米。
8. 展厅安全出入口、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处等设施周边的1.4米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与遮挡物。在大于1.4米范围的区域布置展台时,必须在该设施处前的展台中,留有超过上述设施正面宽度的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9. 3号馆东西二侧空调通风口下方,仅可布置标准展台或通道(虚线近墙体部分)。
10. 展厅立柱包柱时不得将立柱上电箱开关封闭在内。
11. 所有的展台、展品、广告招牌、包装物品等设置均不应影响展厅内的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等消防灭火设备的正常工作。
12. 临时展棚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展棚内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同时应保留1条消防车通道(净宽4米、净空高度4米)。
13. 消防疏散通道(6米主通道、3米辅通道)地面或铺地材料上应张贴夜光疏散指示标志,张贴时须沿疏散通道的中心线布置,标志尺寸不小于(长)30cm×(宽)8cm,疏散指示箭头须指向安全出口方向。在位于安全出口,距离超过20米的消防疏散通道,疏散通道转角处1米范围内,必须张贴疏散指示标志,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保持连续视觉可见)。
总体平面图绘制要求
1. 平面图绘制应基于展馆最新版本图纸(版本号),不得自行减少展馆设施,改变展馆设定的疏散通道位置,禁止删改展馆图纸中的锁定图层,主办单位所绘制内容应以新增图层形式体现,该新增图层应以“展会名称”命名。
2. 平面图中广告及大会设施应以新增图层形式体现,该新增图层应以“展会名称+大会设施”及“展会名称+广告设施”命名。
3. 平面图中应注明以下内容:展会名称、展会日期、馆号及图纸提交日期。
4. 平面图中应以展馆图纸规定颜色区分标摊、特装、大会设施及广告设施并根据平面图绘制内容汇总面积总数。
5. 平面图中应注明展位号、通道尺寸、展台尺寸以及展台距离墙面尺寸。
6. 平面图应在展会进馆前30天以电子版(CAD格式)递交展馆审核,平面图纸质版应以A3大小打印并加盖公章。
7. 根据展会特殊性,各安全主管部门及展馆安全部门可能对平面图给出其他建议,须予以采纳。总体平面图(包括展台平面图、公共区域平面图)须经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设施图绘制要求
1. 设施图绘制应基于审核通过的上述展会平面图,禁止删改展馆图纸中的锁定图层及审核通过的上述平面图图层,主办单位所绘制内容应以新增图层形式体现,该新增图层应以“展会名称+设施图”命名;
2. 所有设施应在指定区域汇总设施总数;
3. 设施图中所有设施图标应使用展馆给出的指定图标格式;
4. 设施图纸质版应以A3大小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
5. 根据展会特殊性,各安全主管部门及展馆安全部门可能对平面图给出其他特殊要求。
展台搭建
1. 展台搭建单位应依据消防管理部门批准的平面图施工。如有变动,主办单位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2. 凡特殊装修的展台,其展台搭建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和主办单位审核盖章确认。未经审核通过的参展单位,出租方有权禁止该参展单位在展馆范围内施工。展位搭建设计图纸包括展位设计平面图、展位设计结构图和展位设计效果图。
3. 展台的结构必须牢固可靠。所有的展板、面板、地毯、特殊装修展台材料、舞台搭建材料等)须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级)材料,局部使用的可燃材料应经防火处理达到难燃性能等级之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易燃泡沫板、弹力布、未经防火处理的木质板材及石油化工系列塑料板材作为搭展、装饰材料。
4. 当室内展台搭建为二层时,二层展台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且设置疏散楼梯数量不得少于2部,相邻最近两个疏散楼梯出口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5米。二层及单层高度超过4.5米以上(1号馆5米以上)展台,需由具有展位结构审核资质的审图公司对其结构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同时在报批时须提交该展台效果图、搭建材料阻燃报告、结构审核报告等材料。
5. 当全封闭展位区域展台建筑面积大于160平方米,且展台布置影响展厅原有自动消防设施使用,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封闭展示区域或半封闭展示区域建筑面积大于120平方米,疏散门数量不应少于2个,且宽度不应小于0.9米。
6. 展台不得作为可燃品临时仓库使用。
7. 展馆内不得擅自悬挂任何物品。经许可的悬挂点每点重量不得大于150公斤,且单位结构重量小于800公斤,悬挂工作必须由场馆方专职人员实施。
8. 展馆内重量大的机械安放前必须使用地撑板。
9. 机械展品如内燃机车、汽车、拖拉机及各类汽油、柴油发动机等均应在室外展出,油箱内的燃油应低于油箱可存油量的10%。若在室内展出,不应操作、维修、油箱内不应存油、电瓶应拆除。
10. 布展及展览期间,任何单位不得占用或将物品堆放在消防通道和公共区域内,布、撤展结束后,所有杂物必须自行带离,展馆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杂物,违者将按展馆规定处理。临时性的货物堆砌必须牢固可靠,严禁倾翻、倾倒。
11. 地毯的铺设必须使用布制双面胶,严禁使用海绵胶及其它不宜清除的材料。
12. 展馆内严禁动用明火及电焊作业。
13. 展馆内不准喷漆、喷涂。
14. 严禁用水、用气设备直接接展馆管路,应在设备进水、进气口前加装阀门。
15. 任何被认为是危险的电气、机械、化学物品都将被视作危险品予以取缔。
16. 用完后的废弃液体必须倒入主办单位或展商自备的密闭容器内,严禁倒入展馆下水道和卫生间水槽等处。
17. 凡布展用水请到展馆制定水槽处取水,严禁在卫生间取水。
18. 凡进入展馆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在2米以上高度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严禁使用2米以上的人字型梯子,可改用有支撑的井字型梯子,以确保安全。否则,展馆有权拒绝其入场工作。
19. 展览期间严禁携带化学危险品及溶剂、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展馆。
20. 展厅内严禁使用受压容器,各类受压气体钢瓶应设置在展厅外。各种易燃易爆的展台均以模型代替。
21. 未经展馆允许,布展使用的空气压缩机等设备不允许带进展馆。
22. 展馆租用期间必须保持展厅内建筑、结构、设施设备、配件的清洁、完好,不得擅自挪动、改动;不得擅自倚靠、借力使用。展馆的地坪、墙面及其他部位严禁打洞、敲钉、涂胶张贴。
23. 各展馆设施使用单位及使用人应严格遵守以上规程。对于因违规行为或使用违规物品造成展馆建筑、设施设备、配件等损坏或污染的,展馆管理方将要求侵害方缴纳相应的赔偿款。
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安装
1. 电气线路、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携带有效电工操作证的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违规操作,严禁带电操作。开展期间,如需施工,应向主办单位及展馆申请获准后方可操作。所有操作必须符合相关国家电气规范。如发生问题,施工单位将承担一切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后果。
2. 展台使用的配电箱必须放入展馆电缆管沟内或展台内(除此之外,电缆管沟盖板不得随意翻开)。配电箱严禁放在过道、通道和展台的明显部位。敷设在隐蔽场内的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性PVC管保护,并保证灯具与可燃物品之间的安全间距(0.5米以上)。
3. 电气线路必须安装分路开关,穿越走道必须有过桥板进行安全保护。
4. 配电箱周围严禁安放易燃物品和饮水机等。
5. 严禁擅自动用展馆固定电箱设施。
6. 所有的电器线路容量配备应均衡,严禁超负荷使用所申请的电量额度,其线路敷设均应架空或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敷设,其负载设备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7. 敷设的电线应采用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线缆及用电设施,其接头不得采用绝缘胶布直接包扎,应采用绝缘瓷、塑接头连接。除灯头线外,不得使用花线。
8. 布展期间,所有接入展馆临时电箱的线缆及接驳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9. 展馆负责所提供的固有电箱设备安全完好,所有从展馆固有电箱下级所接驳的线缆及用电设备安全问题由主办单位统一负责。
10. 照明灯具应距可燃物50公分以上。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等照明灯具的镇流器不安装在可燃物、易燃物上。
11. 封闭的灯箱安装,应有足以散热的通风口。
12. 木结构展台的电器线路及灯箱等重要部位,必须经三度以上的防火涂料处理。
13. 易发热的电器设备、高温灯具经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高温灯具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品等物。
14. 室外的电器照明设备都应采用防潮型,落实防潮等安全措施。
15. 展馆内严禁使用明装式碘钨灯或卤钨灯,霓虹灯。
16. 各展馆设施使用单位及使用人应严格遵守以上规程,对于任何违规事件,场馆管理方将保留采取相应措施(如切断电源供给等)的权利。
车辆使用
1. 任何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展馆内。
2. 允许进入展馆的车辆高度不得超过4米(4号展厅不得超过3.2米),车速不得超过5千米/小时。
3. 铲车操作应严格按照铲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铲车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驾驶,车速不得超过5千米/小时。铲车及吊车需要备案年检报告及操作证复印件。
其他
1. 展馆内严禁吸烟。
2. 展馆内不准烹饪,外来餐饮一律不准带入展馆。
3. 未经展馆允许,展馆可以提供的家具、花草以及设施设备,参展商和搭建单位一律不准自带。
4. 展馆对以上规定有最终解释权。
超高展台审图规定
关于施行上海世博展览馆超高展台施工审图的通知
各有关展会及活动主办单位:
为保障上海世博展览馆展会及活动的展台施工安全有序,自2018年7月1日起,凡特殊装修单层超过规定高度(1号展厅5米,2-4号展厅4.5米)的展台、二层结构展台、超过4.5米高度在上海世博展览馆其它区域的展台与临时构筑物、室外展台与临时构筑物 (包括展会及活动门楼),必须经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能施工,同时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所在企业(审图公司)应负责现场施工监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经审图公司审核后的“审核意见书”等书面资料,为超高展台审核凭据,由施工单位在正式进馆30天前,交展会及活动的主场搭建公司,该主场搭建公司统一收集展馆所需资料并交展馆备案。对不经审核的超高展台,上海世博展览馆有权拒绝其施工,并将按展馆的有关规定对超高展台施工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主办单位可自行选择下列审图公司为会展及活动的审图公司(每场展会或活动只能指定一家审图公司):
1. 上海汉海展览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21-28906633
2. 芊汇展示&会展城,电话:021-68911200*122
上海世博展览馆
2018年5月
注:上海世博展览馆室外展台与临时构筑物(包括门楼)的主体结构抗风级别不得低于8级,阵风9级(上述抗风要求为最低要求,如遇特殊情况,上海世博展览馆有权要求主办单位、施工单位采取临时加固或移除等措施)。
上海世博展览馆安全管理规定的变化,将会及时在上海世博展览馆官方网站(www.shexpocenter.com)上更新发布,谨请关注。
展馆服务措施
会议室技术参数
如何抵达展馆
上海世博展览馆位于世博轴西侧,紧邻中华艺术宫、世博中心以及梅塞德斯-奔驰文化中心。她连接南浦大桥、卢浦大桥、打浦路隧道、西藏南路隧道等过江要道,坐拥周边数十条公交线路,轨道交通7、8号线(耀华路站)、8号线(中华艺术宫站3号口)可直达展馆。
联系方式